台灣貧富差距逾96倍?財政部:綜所稅資料難據以估計




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2013-06-10




 




媒體報導,根據財政部資料,2011年綜所稅申報戶若分成20等分,最貧窮與最富有的5%家庭平均所得差距超過96倍,續創歷史新高。對此,財政部表示,財政資料中心的資料蒐集範圍只限課稅所得,其他分離課稅、免稅及非課稅範圍的所得,則不納入資料蒐集範圍,相關資料難據以估計貧富實際差距。




財政部表示,所得稅法基於經濟及社會發展政策等各項因素考量,提供多項租稅減免措施。處理得所得資料範圍,為因應各地區國稅局課稅運用所需,其蒐集範圍只限課稅所得,至依法規定之分離課稅、免稅及非課稅範圍的所得,則不納入資料蒐集範圍。




財政部進一步表示,因此綜合所得稅核定統計未包含未申報核定資料、證券交易所得、買賣土地資本利得、軍人及中小學教師薪資所得、地下經濟所得及個人不動產所得等資料,部分非扣繳所得採財政部頒行的標準核定認定其收入,並扣除必要費用後,計算其所得額,並非納稅義務人之實際收入額。




財政部舉利,例如攤販之所得為查定估計,非實際所得,有低估可能,所以分離課稅、免稅及非課稅所得,如未依科學統計方法估列,而逕以課稅用途的申報所得計算國民所得差距倍數,推估貧富差距再創新高,其結論恐無法真實且客觀呈現貧富差距。

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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