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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懸崖?誤用的名辭 債務上限 才是真正的財政懸崖


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 2012-12-04


在華盛頓,即將來到的加稅與削減支出--即所謂的財政懸崖,使得氣氛擾攘不安。其實財政懸崖,根本是一個錯誤的用辭,是民主與共和兩黨為了遂行自己的政策,而橫加採用。真相是,這根本不是問題,除非即將來到的加稅與削減支出,永久有效,而這可能性,根本就不存在。


既然財政懸崖是一個虛假的問題,那麼企業界與金融市場為何又深感擔憂?答案是,一項真正的財政問題,幾乎就在同時將會出現--即債務上限到期。所謂的財政懸崖擔憂,其實是擔憂國會共和黨議員是否會為了追求自己的激進步調,而強迫美國債務違約?


積極反對加稅的Grover Norquist實際控制著共和黨的財政政策,他多次強調未來幾周,債務上限才是真正的爭議所在。他於1128日接受Politico節目主持人Mike Allen訪問時,被問到在財政懸崖辯論上,歐巴馬總統是否較共和黨佔優勢。Norquist回答說,在債務上限議題上,共和黨將佔到絕對優勢。


簡言之,為了遂行自己的措施,共和黨等同綁架了債務上限。自2011年債務上限辯論中,他們便已清楚表明這項立場,當時財政部幾乎到了違約的地步。


美國的債務包含政府在各信託基金持有的公債,目前為16.394兆美元。國會預算局估計,以目前的支出與稅收趨勢,年底前,該上限便可能被突破。


屆時,財政部將必須採取特別且高代價的措施,避免觸及債務上限。但這些措施充其量,只能提供一個月左右的喘息空間。到了某時,財政部又將缺少現金支付到期債券,也將面臨難以想像的抉擇,如不支付公債持有人利息,讓債務違約,不支付社會安全福利,不支付軍人薪資等。


在一本新書「美國政府債務果真不同?」哈佛大學法律系教授Howell Jackson討論了將政府支出列入優先項目的方案,但共和黨堅持這無異金融自殺。在某種程度上,這些方案全部違法且違憲。


當歐巴馬總統必須採取行動,而所有方案卻又違憲時,該如何處理?分析師提及186174日,林肯告訴國會,有些法律較其他法律更為違憲,當總統別無選擇時,有權執行違憲程度最低的法律。


林肯說:「更直接地說,是否應為了不違反一條法律,就讓所有的法律都不執行,讓政府解散?」


當然,目前的情況下,那一條法律就是債務上限。如果共和黨真的瘋了,仍不同意調高債務上限,讓政府公債有違約的風險,相信總統就應有權出售公債,且突破上限。


當總統被迫來到了違憲的領域,一如林肯經常的遭遇,便會出現需要務實的問題。當一個政黨不再受到歷史行為標準的束縛,而提出勒索式的需求時,總統就必須願意做必須做的事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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